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南大研字〔2025〕12号)和《会计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经个人申请、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导师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学院学术学位教育办公室和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反映。
1. 学术型博士生导师:王清刚、何威风
2. 专业型博士生导师:王清刚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6日
办公地点:文瀚楼东405(学术学位教育办公室)、文翰楼东403(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会计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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