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会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2026版)》和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会计学院对申请2026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的转出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3月6日--3月9日12:0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3月9日12:00点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至南湖校区文瀚楼东5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咨询联系电话:027-88386277,联系人:江老师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7-88386515,联系人:赵老师
会计学院
2026年3月6日
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