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会计学院学生管理、教育与服务实施细则》中有关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对于在英语六级考试、校数学竞赛、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部分国家级(省级)竞赛中获奖的同学给予奖励。经学生个人申报,各年级汇总初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付潇潇等46名同学拟给与2023—2024学年会计学院“五四”综合表彰相应奖励,现对获奖名单和奖励金额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6日
公示联系人:陈楠
公示联系方式:027-88387916、文泉南405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附件:
会计学院2023-2024五四综合表彰学院专项奖励公示表.pdf

